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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6年第十一次会议

稿件来源:《宁夏人大》杂志2026年第5期 发布时间: 2026-07-28 字体: [][ ][ ]

  5月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6年第十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在中央政治局就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湖南长沙浏阳市一烟花厂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研究贯彻意见。

  会议要求,常委会及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发展信心,依法履职尽责。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现实工作需要,适时修订相关条例,不断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防灾减灾救灾法规制度体系。要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监督工作重点,紧扣当前突出的安全生产问题,通过立法规范、监督整改、代表参与、宣传引导等方式,常态长效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风险隐患治理、应急知识普及。要严格落实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以法治之力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会议强调,常委会及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全面深刻准确领会党中央战略部署,聚焦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结合全区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强化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规制度供给,着力破除制约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障碍,有效引领和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

  会议研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区设区的市、县(市、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稿)》《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区设区的市、县(市、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稿)》,听取了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报道 /记者 李 刚 通讯员 南 平)

技术编辑:王赟 校对:吴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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